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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門檻 江揆:依現行規定

中央商情網/ 2014.04.24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4年4月24日電)有關核四公投門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表示,希望維持公投法雙1/2的規定,不贊成民進黨所提的簡單多數。

江宜樺上午在行政院會表示,以核四進程及牽涉的公投,進一步衍生出公投法是否應該修正降低參與的門檻,甚至民進黨也提出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希望在公投法一般規範之外,專門訂定一個特別處理核四的公投。

他說,民進黨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把公投法雙1/2的規定改成簡單多數,不管參與投票的投票權人有多少,只要這些人過半數通過的話,該公投案就算是通過。

江宜樺表示,這是一個沒有設下限門檻的公投規定,行政部門不贊成民進黨提出的特別條例裡的簡單多數。

他說,像核四這樣具有高度爭議、全國性的重大議題,應該還是要有門檻,現行公投法的規定其實已經是使全國有投票權人裡面,只要1/4加1票,就可以通過議案。

江宜樺指出,這樣的規定嚴格講不能說是特別的高,如果把這個門檻也去掉,將來很多的事項也都會要求比照辦理,例如博弈公投、服貿協議或廢除死刑與否等。

對於公投法,江宜樺希望能夠維持規定,而不是針對個別議題分別訂定不同的特別條例;因為如果這樣,公投法幾乎等於不必存在,每一個議題看需要多少的門檻,然後就去訂定一個特別條例。

江宜樺表示,到目前為此,至少執政黨團與行政團隊在門檻上的意見一致,而且也不希望是透過訂定特別條例的方式改變單一議題的遊戲規則。

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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