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後,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非自住房屋上調為1.5%到3.6%,並加入囤房累進稅率概念,授權地方政府依民眾實際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張盛和上午在財委會答詢說,昨天房屋稅條例修法就可加入空屋稅概念,「自住」房屋一定要有居住事實,如果非自住也非營業用,地方政府可適用最高稅率3.6%,那就是空屋稅概念。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後,自住房屋稅率維持1.2%,非自住房屋上調為1.5%到3.6%,並加入囤房累進稅率概念,授權地方政府依民眾實際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
張盛和上午在財委會答詢說,昨天房屋稅條例修法就可加入空屋稅概念,「自住」房屋一定要有居住事實,如果非自住也非營業用,地方政府可適用最高稅率3.6%,那就是空屋稅概念。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