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04/232.公司名稱:東莞位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補申報103年1至3月資金貸與他人相關資訊8.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