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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仁:合宜住宅應限制移轉對象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 2014.04.23 00:00
政府興建低於市價的「合宜住宅」,遭外界批評移轉年限過短、且未限制移轉對象,導致建商成為最大的獲利者。對此,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23日)表示,他贊成延長合宜住宅的移轉年限,並限制移轉對象,他會指示相關同仁研究、檢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3日邀內政部長陳威仁針對購屋痛苦指數居高不下、居住不正義等相關議題進行專案報告。

陳威仁表示,短期將提供收入較低、購屋困難者「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目前預計在台北市與新北市共5處興建1,661戶,2016年後完工,對於中低收入但能力尚可的購屋者,以提供合宜住宅、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給予協助。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詢時表示,政府徵收私人土地興建合宜住宅,將農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再轉售給建商,會讓建商成為最大的獲利者;且抽中合宜住宅的人在5年內即可轉賣,簡直是在「抽樂透」,他批評合宜住宅根本稱不上是居住正義。

對此,陳威仁表示,法律並未明定相關規定,他也坦言5年的移轉年限的確過短,且移轉對象也應加以限制。他說:『(原音)報告委員,這個論點,我基本上有一部分我是贊同的。(段宜康:哪一部分贊同?)包括說5年限的期間是不是比較短一點,還有將來轉售的對象是不是應該給予限制。(段宜康:你現在都來不及啦。)因為我問我的同事為什麼當時沒有這樣做,他是說第一個要限制人家移轉,在法律上沒有,他是參考軍宅。』

段宜康指出,合宜住宅相關政策是在行政院長江宜樺擔任內政部長時訂定;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也說,江宜樺任內推動的合宜住宅帶動房價上漲,他要對江宜樺表達最大的抗議。

陳威仁則表示,目前板橋浮洲合宜住宅已限制10年後才能移轉,機場捷運A7的合宜住宅則限制5年,但並未限制移轉對象,他會指示相關同仁研究、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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