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邀請經濟部、外交部等部會報告外國政府及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團體針對核四運轉可能核災因應對策專案報告。
林永樂在書面報告中表示,目前全球擁有核電的國家有美國、法國及英國等31個國家,其中9成以上仍維持或增加核電,選擇廢核的有德國、比利時與瑞士,但皆未立即廢核,而是明訂11年至23年緩衝期的逐步廢核。
另在亞洲國家中,日本在福島事件後,在今年4月11日內閣通過在確保安全前提下重啟核電廠。
韓國除已有23部機組運轉外,另有11部機組在施工或規劃階段。越南則正與俄羅斯及日本合作興建2座核電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