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福州中院涉台案件調解員的職責範圍將進一步擴大。
福州市中級法院院長許先叢表示,2010年以來全市法院共審結各類涉台案件4881件,占全省法院涉台案件的44%。
另外,辦理台灣法院委託調查取證、送達等司法互助3938件,佔全省法院的33.5%。
許先叢說,福州中院積極引入各種非訴訟的調解力量處理涉台糾紛。2010年3月,聘請首批26名涉台民商事案件特約調解員,4年多來共參與化解糾紛400件,80%以上的糾紛在起訴前成功化解。
這次福州中院涉台案件調解員的職責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從涉台民商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行政、知識產權案件協調等,從審判階段的調解延伸到訴前協調、立案調解、執行和解,貫穿整個訴訟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