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新光金: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22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2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3號16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02年度決算表冊案。(2)本公司102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論及選舉事項:(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正案。(3)本公司規劃辦理長期資金募集案。(新增)(4)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案。(新增)(5)本公司第5屆董事選舉案。(6)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067.其他應敘明事項:(1)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5%者,應自持有之日起1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持股超過5%後累積增減逾一個百分點,亦同。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擬單獨、共同或合計持有本公司(新光金控)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10%、25%或50%者,均應分別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並通知本公司。(請參考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條)(2)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03年05月07日至103年06月03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3)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於股東會停止過戶期間(04/08~06/06)停止受理轉換。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