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避免「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重演,台、菲原訂4月上旬簽署「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但至今仍無動靜。
外交部亞太司司長何登煌22日表示,雙方經3次談判後已有共識,目前只剩下文字問題需要菲律賓最高當局批准,因此7月底漁汛期結束前應該就能簽署。何登煌說:『(原音)他們說24日他們會有一個跨部會的會議,完了以後大概就會通知我們什麼時候再來開下一個(台菲漁業)會議,下一個會議就準備要簽了。』
雖然協議未簽,但何登煌指出,台、菲之間「避免使用武力、互相了解執法程序、互相通報、逮捕後儘速釋放」等4項合作機制已經啟動,台灣漁民的作業安全可以得到保障。
不過,何登煌特別提醒,台灣漁船曾多次進入菲國12海浬領海內作業,已引發菲律賓民間不滿,上次談判就差點因此破局。菲方要求我方加強約束漁民,否則一旦侵入菲國領海,就會採取有效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