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教育部擬修法 增資遣教師機制

中央社/ 2014.04.22 00:00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2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對於不適合擔任教職的教師,研擬在解聘、停聘、不續聘外,再增加「資遣」機制。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中小學校長協會等教育團體組成教師評鑑推動聯盟,今天號召約200人包圍教育部,訴求教師評鑑入法,並與教師的考績結合,藉此淘汰不適任教師。

對此,教育部仍堅持評鑑不綁考績。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長張明文表示,根據已辦理8年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的經驗,如果結合考績,「基於人性」,會使教師無法敞開心胸、接受缺點並改進,讓評鑑失去效果。

張明文並表示,目前對於遭判刑、性侵、嚴重霸凌的教師,可根據「教師法」第14條予以解聘、停聘、不續聘,條件較為嚴格。教育部研擬調整第15條條文,讓校方可以「資遣」不適合擔任教職,但情節又不到第14條狀況的教師。被資遣者可領取已存入退撫儲金的額度,當作資遣費。

張明文進一步解釋,現行第15條「資遣」的條件只有學校減班、停辦、解散,以及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未來可能再增加教學行為失當、班級經營有問題、情節嚴重無法擔任教職等項目,「讓學校多一個政策工具」。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