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中指出,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內線交易案業經審結,相關涉案人員均已於2011年判刑確立,蔣國樑則在檢方偵查之際潛逃出境遭通緝至今,因此尚未被起訴。但在本案其他涉案人一、二審的判決中,對於蔣國樑的犯罪行為均有詳細記載。
本案係蔣國樑之個人涉案行為,富邦金控及蔡明忠在經過司法調查後已確認完全無關。因此不可能有「蔣國樑為本人脫罪,成為富邦的代罪羔羊」之說。
蔡明忠更爆料,其實在去年,蔣國樑曾透過管道捎來訊息,暗示他應「以金錢做為他不將這些指控提供給媒體」的交換條件。
蔡明忠更對近日蔣國樑在媒體上發表的不實言論感到遺憾,認為蔣國樑之指控不實,且不應畏罪潛逃,因此並未同意交付金錢與蔣,同時請來人轉告蔣國樑回台面對司法。
最後蔡明忠呼籲,「富邦金控一向遵法守法,在渣打銀行併購新竹商銀案中,富邦金控與本人?無涉及不法。我們亦再次呼籲,蔣國樑應儘速回台坦然面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