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2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符合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4.私募股數或張數:46,750,000股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210,375,000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股東會決議私募之參考價格為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以參考價格八成以上訂定。本公司因近日於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及淨值均未超過面額,致使本次私募價格低於股票面額,面額與發行價格間之差額,將借記保留盈餘項下之未分配盈餘,增加本公司帳上之累積虧損,本公司將於以後年度有盈餘或資本公積時,儘速彌補之,以保持資本之完整。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收購勁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51﹪以上的股權。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增加國內投資,並考量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便利性等因素,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新股。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10.實際定價日:103/04/2111.參考價格:新台幣5.45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4.5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擬依證券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於符合法令規定後,向主管機關辦理私募股票補辦公開發行或現金增資公開發行新股。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