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行政院長江宜樺說,公投門檻可討論,如可考慮改為40%投票權人投票、1/2同意。
孫立群表示,絕非事實,行政院立場仍主張依公投法規定辦理。
他上午出示立法院公報指出,民國92年公投法立法時有3版本,包括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共同提出版本、民進黨版及內政部版(當時的行政院長為游錫(方方土)),且不論是哪一版,都採雙1/2門檻規定。
孫立群表示,當時的執政黨民進黨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肯定並支持現今他們指責的「鳥籠公投」或「不能公投的公投法」。
公投法規定,公投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1/2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1/2同意者即為通過。103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