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猛跑酷伯 跳跨行進車頂

自由時報/
12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街頭也能玩「跑酷」?

見車不閃 還助跑

洪姓男子前天上午開車行經三民區力行路時,突有一名中年男子一跛一跛地走在馬路中央,見車靠近後不但未閃躲,反而助跑跨上引擎蓋,再跨越車頂及後車廂,該男突如其來的舉動,讓車內乘客受到驚嚇,洪男氣憤地將行車記錄器影片PO上網,直斥該男「肖仔!」但也有網友封他為「跑酷伯」。

警方調查,「跑酷伯」疑為當地相當出名的林姓街友(有竊盜前科),員警從影片研判跑酷伯早已走在馬路上,並非突然從路邊竄出,意圖製造假車禍詐財。

警方指出,跑酷運動在歐美相當流行,是一種以日常生活的環境為運動的場所,常被歸類為一種極限運動。「跑酷」沒有既定規則,只是將各種日常設施當作障礙物或輔助,在其間迅速跑跳穿行;林男應不懂什麼叫「跑酷」,研判可能一時好玩模仿動作電影,耍帥跳跨車輛。

但被跳跨愛車的洪姓車主卻不覺得好玩,氣憤地將影片PO上網,取名「超誇張—沒法治的高雄市」,要求市長陳菊重視此問題;洪男不滿指出,「除了被動地等待警方調查,市府還能幫他們什麼忙,讓他們免於生活在恐懼中」。

洪男的留言,後來也在網路出現正反意見對戰,有人反抨車主,直指車主將單一個案形容成「高雄沒法治」太過於偏激;也有網友支持車主意見,要警方加強治安。

車主嚇到PO網痛斥

三民派出所長李政儒表示,洪某當天原本要開車前往澄清湖運動,突遇「跑酷伯」造成轎車的引擎蓋、鈑金凹陷損壞,損失約5000元;「跑酷伯」的行為涉及告訴乃論的毀損罪,員警雖與車主聯絡,約車主製作正式筆錄,以利後續偵辦,但車主昨午向員警告知「不想提告,打算息事寧人」。

高市交大三民一分隊指出,「跑酷伯」雖占據道路,但因未造成車禍事故,其行為雖已涉及刑責,但未違反交通法規,實務上並不會開單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