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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宅需求 監委籲檢討

中央社/ 2014.04.18 00:00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調查報告指出,現行建築法令對於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規定過嚴,讓老人不樂於走出家門,應妥速進行通盤檢討。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於今天通過監委程仁宏、楊美鈴及李炳南調查「國內老年人口快速成長,相關照護機制是否周全,例如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及老人共餐等居家安養措施及機制是否完善,有深入瞭解必要」案調查報告案。

監委指出,政府機關雖然已經意識到人口老化的嚴重與快速,但政府對老人照護相關措施與配套作業仍然不夠多,追不上人口老化的速度。

監委表示,老人共餐活動可滿足長者陪伴、關懷與互助等需求,擴展人際關係,強化老人身心健康,衛生福利部宜推動至全國各縣市,讓老人享有活力、健康、尊嚴的老年生活。

調查報告指出,老人照護需求始終存在,照顧服務員的就業市場也很重要。根據勞動部調查,至民國103年2月28日止,經醫院評估有照護需要的80歲以上老人,共計9萬2817人,佔全部被看護者總人數的54.39%。

監委認為,政府應因應照護需求定期進行檢討外籍看護申請標準,既然政府要培育國內照護人力,則目前照顧服務員的工作繁重、勞動條件不佳及社會地位不高等問題,應積極改善。

調查報告認為,高齡長者有其住宅需求,現行建築法令對於老舊公寓增設電梯的執照、權利證明文件等規定過嚴,政府也沒有補助經費,讓老人不樂於走出家門與鄰里、朋友互動,無從落實社區支持性照顧,應妥速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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