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在去年4月26日宣告現行「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在1年內檢討修正,這些違憲條文即將在26日失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7日延續審查各版本的都更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朝野立委對於申請都更的同意比例門檻等多項條文仍意見紛歧,沒有太多進展。
代理審查會主席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表示,由於部分爭議條文仍無法取得共識,且下週將由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輪值內政委員會召委,他認為要趕在違憲條文失效前通過修法的機會恐怕微乎其微。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對於涉及程序問題的違憲條文,行政部門打算以修改施行細則的方式因應;但較實質的部分,如都更計畫同意比例的門檻,就一定得修法。她說:『(原音)有涉及到門檻的,一個是事業概要、一個是更新計畫都有門檻,我們有2個門檻。至於我說其他的,我說用我們的施行細則來取代是不是可以,那個我們還要跟法制單位做最後確認。』
林慈玲並指出,若涉及同意門檻的條文失效前未完成修法,將有90幾個都更案受到影響,卡在那裡無法動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