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中醫藥司接獲相關訊息後立即查證,國內並未核准進口該藥品,並通知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轉知所屬會員,勿販售未經衛福部核准的藥品。若未經核准進口該藥品,可依《藥事法》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依同法第83條規定,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中醫藥司也呼籲民眾,有病應找合格醫師,服用合法製藥廠所製造的中藥;不購買非醫療場所及來源不明之藥品;海外旅遊也應避免購買非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核准的藥品;若遇有非法來源藥品,也請檢具相關販售來源資料,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一起維護自己和親友們的健康。
健康醫療網http://healthnews.com.tw更多健康資訊
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1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