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宣告現行「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連續2天排定審查,修正草案共有24個版本。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17日在行政院會表示,目前看來很難在條文失效前完成修法,但光台北市就有400多件進行中的都更案,他擔心屆時恐怕會造成巨大衝擊,也擔憂已進行到一半的都更案該如何適用新法。
對此,行政院長江宜樺在院會中指示內政部儘速協調立法院完成修法,並透過調整施行細則因應這段過渡時期。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說:『(原音)屬於立法院修法時程及速度雖非行政院能掌握,但請內政部協調立法院委員和委員會儘速完成修法,如果條文來不及修正,施行細則這部分應該做的調整和變更,希望會後內政部可以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在法律條文失效前,透過調整施行細則的方式讓法律做適當銜接。』
為因應都更條例違憲條文將失效,營建署日前已表示,若立法院未能在26日前通過都更條例修法,營建署將要求26日後新申請者申請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時,先自行將同意比率門檻從現行的十分之一提高為十分之五,以確保符合釋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