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呷七碗 賠消費者1倍貨款

自由時報/ 2014.04.17 00:00
「呷七碗」炒米粉使用逾期原料,新北市消保官許宏仁昨早與生產商「嘉義食品」負責人李東原洽談,李東原同意,民眾如果在3月21日至4月8日期間,在全聯購買「呷七碗」炒米粉,可以憑發票到全聯退回貨款,另外將發票傳真或郵寄到「嘉義食品」,可再獲得1倍賠償。或直接持購買發票或憑證到「嘉義食品」(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907號,02-8227-5498)辦理退費及賠償。

(記者何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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