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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移司法 郭力恆無期刑變只關20年

自由時報/ 2014.04.17 00:00
獵雷艦2案判處無期徒刑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海軍上校郭力恆除涉拉法葉艦採購弊案外,過去則因獵雷艦弊案及違反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兩案,遭軍方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郭曾向軍監提出三十四次假釋皆遭駁回,但去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郭移監台北監獄,向高等法院聲請減刑獲准,郭只需坐牢二十年,並於去年底出獄;有法界人士指出,郭拜軍審法修法之賜才能出獄,不然現在「應該還在軍監蹲苦窯」。

軍監時代申請34次假釋未果

郭八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因涉及獵雷艦等弊案被收押,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被軍法判處無期徒刑確定;郭多次聲請假釋皆遭軍方駁回,理由是郭另涉拉法葉艦弊案尚未判決確定,因此不准假釋。

去年八月十五日,軍審法修法,原關在台南六甲軍監服刑的郭也移監北監,郭透過獄方請高檢署代為向高院聲請減刑,高院調閱相關判決書後,認定郭當年向台北市憲兵隊自首,符合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規定,因此裁定郭減刑為二十年。

郭獲減刑後,再由獄方向矯正署申請縮刑,矯正署核准後轉呈法務部核示,經重新計算郭的刑期,刑滿日為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依累進處遇相關規定,縮刑十二日,提早於去年十二月三日刑滿出監,總計郭共服刑十九年十一月又十八天。

據指出,郭所涉弊案多與軍火商汪傳浦有關,汪涉嫌在拉法葉艦案中收取高額回扣,八十二年間逃離台灣,藏匿英國等地。由於台、英之間沒有司法互助協定,英方拒絕提供協助,最高檢拉法葉艦弊案特調小組指汪與海軍經辦人員共同舞弊,九十五年間將汪求處無期徒刑;檢調人員判斷,汪現藏匿英國可能性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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