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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局:大陸旅行社在台難一條龍經營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王莞甯 台北 2014.04.16 00:00
關於旅行業界憂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實施後,陸資觀光產業恐在台形成「一條龍」壟斷市場,觀光局今(16)日再次重申,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和觀光旅館公會均表示支持兩岸服貿協議,儘管市場擔憂來台的大陸旅行社將以「一條龍」經營國內旅遊,但事實上一條龍經營是承擔更大的風險。

觀光局再度解釋,依兩岸協議內容,相較於陸方對我方早已開放旅館業和觀光遊樂業,我方此次採「限縮、僅開放觀光旅館業及觀光遊樂業」。旅行業方面,我方僅開放最低限度,限3家大陸旅行社在台經營國人國民旅遊業務,且限制營業範圍,未包括代售機票、招攬國人出國或赴大陸旅遊、接待外國及大陸旅客來台旅遊業務。

另外,依我方規定,旅行業須專業經營、不得轉投資旅館、餐廳、購物店、遊覽車等行業等,且「遊覽車」、「一般旅館」也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來台的大陸旅行社難以「一條龍」經營國內旅遊。

觀光局指出,事實上觀光旅館業自2009年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至今,僅1家金門的觀光旅館取得籌設,但尚未營運;觀光遊樂業自2011年開放陸資來台,也尚無業者來台投資。

觀光局說明,陸方開放我方旅行社赴大陸投資「享有與大陸旅行社相同待遇經營,且無投資家數及年旅遊營業額限制」,是優於WTO規範;而大陸每年有近30億旅次的國民旅遊市場、以及1.3億旅次的入境遊市場,對我赴大陸投資的業者極富商機。

目前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觀光旅館公會均表示支持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業者認為,台灣屬自由經濟市場,有其市場機制在運作,不宜過度干預,儘管開放後經營方式可較靈活,但多數業者會考慮風險分攤經營,「一條龍」方式經營其實是承擔更大的風險。

觀光局再次強調,政府著眼於維護觀光產業未來的競爭優勢,而採逐步、漸進式開放市場,未來陸資旅行社在台投資設立,將依法加強管理,若有逾越乙種旅行業經營範圍或超出開放原則,將依法裁罰,並將透過兩岸服貿協議平台及觀光「小兩會」管道,通報大陸觀光主管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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