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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監督條例不能嚴到不合憲

中央社/ 2014.04.16 00:00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16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可以嚴,但不能夠嚴到不合理、不合憲的地步,否則將變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且讓兩岸關係因此倒退。

中國國民黨中午召開中央常務委員會議,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就「兩岸訂定協議處理監督專法之重點內容及目前相關法案版本之分析」提出專題報告。

兼任黨主席的馬總統聽取報告後表示,民進黨過去執政8年,對於兩岸協議的監督機制,也就是現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一規定,凡是有動到法律的,送到立法院審議,沒有動到法律的,送到立法院備查。

他說,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現在要把它變得更嚴,大家有共識的話,也不是可以,可是不能夠嚴到不合理、不合憲的地步;否則將來不但沒有辦法執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變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更重要的是,不要讓兩岸關係因此而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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