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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律期中考 反服貿入題

自由時報/ 2014.04.16 00:00
網友熱烈回響︰太神啦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甘芝萁/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引發社會關注,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就用學運及服貿爭議做為昨日的刑法分則期中考題,試題內容暗諷馬英九總統為「馬鹿」,服貿協議稱為「福冒」等,要學生探討相關當事人的刑責。這份試題被貼在PTT後,受到網友熱烈回響,直呼「太神啦」。

出題教授︰正常的訓練

李茂生受訪表示,這樣的考題是時事題,訓練學生未來在當法官、檢察官時的辯論見解,這對法律系學生來說是很正常的訓練。他強調,法律不能脫離事實,透過模擬實例來理解法律運用,這在法律專業的考試上經常發生。

網友在PTT分享上述考題。題目影射島國在「馬鹿」總統的領導下飽受經濟疲弱之苦,因而決定與鄰國簽訂「福冒協定」,引進「福冒」特效藥。藥商甲為了簽訂後的獲益,賄賂負責商談的官員乙;但因談判進度過於緩慢,總統撤換官員乙,改以官員丙代之。

官員丙對於鄰國所開的條件照單全收,事後再向藥商甲索取集合住宅「弟寶」。大學生丁不滿簽訂過程如此輕率,遂夥同研究生戊衝進行政機關並予佔據,大學生丁還因此撞壞大門。

總統因此下令要身為「自由主義研究者」的行政院長排除,負責攻堅的警察己,原想拿桌上的香蕉來吃,發現是向日葵,只好棄置於地;警察庚原可用拉托抬的方式驅離,卻因心情不好而用齊眉棍痛毆抗議學生。

為恐嚇聲援者,總統密令黑道老大「黑狗」辛出面;「黑狗」發給每個人五百元率眾向抗議學生叫囂,卻因人數眾多而佔據交通要道;「黑狗」辛最後還偽造公文,以清洗的名義出動噴水車;消息靈通的研究生戊率眾在噴水車周圍靜坐,使其無法出動。但總統最後還是簽署了「福冒協定」,並將抗議學生全都逮捕起訴。

李茂生詢問學生,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的刑責為何?但不必討論侵入住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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