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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郝明義先生投書媒體質疑服貿協議「陸軍怎麼和別人的空軍打」之回應

大成報/ 2014.04.15 00:00
【大成報記者林瑞明/台北報導】有關蘋果日報4月15日就兩岸服貿協議報導郝明義先生投書「陸軍怎麼和別人的空軍打」一事,經濟部特回應如次:

一、 網路遮擋是意識形態問題,並非服貿協議所能處理:

郝先生投書的主要意思,是認為中國大陸在批發零售業的模式一(跨境提供服務)除郵購外均不做承諾,相對於我方的除少數項目外幾乎都開放之承諾,兩岸開放程度不對等,且就數位出版而言更受影響。

事實上,貿易談判的對等從來都是看整體而非逐項相同,例如稻米出口國的生產成本較我國低,若和我國談判「稻米零對零關稅」,我是否應該同意?故貿易談判先天上本就難以逐項相同。服貿協議經過評估,預計我方服務業出口的成長率約是陸方對我出口的4倍,我方整體協商結果並未較差。

郝先生所提到的問題,主要涉及中國大陸進行的網路管理方式與我國及很多國家不同。陸方基於意識形態而對網路進行遮擋,並因此而在批發零售的模式一部分限縮承諾,此係中國大陸對所有國家的一致性處理方式,並非僅針對我國。我方除了繼續透過兩岸制度化協商要求陸方減少網路遮擋外,並在模式三(商業據點呈現)爭取到優於其他國家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待遇,此係服貿協議現階段所能處理的範圍中爭取到的最佳方案;要求陸方取消所有基於意識形態的網路遮擋,並非服貿協議所能處理。

二、 亦做遮擋似不符合我方利益,惟可供公眾討論:

當然,要求對等的方法不只一種,另外一個方式便是我方亦不做承諾,且亦對來自中國大陸的網站做「對等」的網路遮擋。值此服貿協議引起全民討論的當頭,本部並不反對討論此一選項,惟想提醒以下幾點問題:

第一,網路自由的環境是提供言論自由及刺激民眾創意的一個重要因素,去年本部曾提議就侵害智慧財產權的網站進行遮擋,遭到網友發動「網路全黑日」抵制,顯見民眾對於維持網路自由開放的環境有相當的共識。

第二,遮擋需要成本,此部分需要政府編列預算來支付。

第三,若要遮擋來自設在其他國家的中文網站訊息,仍恐有違反我WTO承諾之問題,而若要修改我WTO承諾(例如將批發零售的模式一從「沒有限制」改成「不作承諾」)以避免違反承諾,則涉及和眾多WTO會員國談判如何補償的問題。

本部充分瞭解各界(特別是文化界)對於服貿協議開放內容的質疑甚或不滿,惟亦盼各界瞭解政府確實思索過如何處理才符合我國的最大利益,亦願與各界對話如何處理市場開放可能帶來的機會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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