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日前備勤呂警員接獲通報,在轄內殯儀館的手機遭竊案件,縱使嫌疑人將手機返還失主,但仍須依法送辦。被害人陳姓女子表示,在前一日晚間殯儀館的小靈堂內,忙著母親的頭七而將手機放在桌上,儀式結束後沒想到手機不翼而飛,隔日該名嫌疑人因心生悔意,因此親自將手機帶至靈堂返還與被害人。
警方接獲線報後,經查證該名男子的身分,通知其到案說明。經警方查證,該名67年次的游姓男子,平日從事殯葬業工作,因為要籌措孩子的學費,藉著工作的地利之便才心起歹念,見四下無人便將手機順手牽羊意圖變賣現金,但事後心生不安且後悔不已,才將手機歸還失主。
經調閱相關監視影像發現郭嫌與先前殯儀館另一起皮包遭竊案的涉嫌人相似,游嫌見已為警方鎖定自知難以逃避,便向警方坦承,監視器所照到的人是他本人沒錯,於102年12月間竊取了皮包一只,其內的現金已花於家用,雖然男子情節可憫。全案經游嫌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仍須依竊盜罪嫌將郭男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