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証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規定辦理。2.本公司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二、公告事項:1.股票發行人名稱:愛地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之可轉債825張,計轉換普通股5,156,250股,計新台幣51,562,500元。3.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4.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愛地雅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電話:(02)27051333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8號12樓5.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