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提到,立法院1月14日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過決議,要求未裝eTag用路人到超商繳費,遠通電收應自行吸收新台幣5元手續費,不得轉嫁用路人,並應廣設免手續費服務據點。
報告指出,為了執行立法院決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在決議後多次函文並開會要求遠通電收照辦,但該公司均主張屬契約外規定,不願執行,高公局將請法律顧問研析,並持續要求遠通電收增加更多繳費免手續費據點。
另外,為了確保eTag扣款正確率,高公局委託專家學者成立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訂定關鍵績效指標KPI,如果未達指標,每天罰50萬元。
報告表示,經重複扣款稽核委員會檢核,結果均能通過委員會所訂定的兩項KPI,重複扣款情形改善,系統自2月23日後已趨於穩定,顯示遠通電收的帳務扣款系統已獲得明顯改善,高公局將持續嚴格監督遠通電收,提升ETC計程收費系統的穩定性與正確性,讓民眾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