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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查盜獵 赫見3種保育動物

中央商情網/ 2014.04.12 00:00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2014年4月12日電)嘉義縣警方今天宣布破獲盜獵案,羅姓男子涉嫌非法持有長槍,盜獵穿山甲、長鬃山羊、山羌等保育類動物,全案依法送辦。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表示,警方是在日前接獲線報,指有人在阿里山區盜獵,並將獵得的野味賣給熟識的掮客,再轉售給山產店或愛吃野味的老饕。

警方經過明查暗訪,發現住在阿里山鄉樂野村的42歲羅姓男子涉有重嫌,並得知羅姓男子都利用夜間狩獵,而且所使用的空氣長槍,聲響極小,因此難以查緝。

此外,羅姓男子熟知山區地形,每次出入都不從公路,讓警方更難以掌握他的行蹤,最後警方摸清楚羅男的狩獵習性,而且每次狩獵後,一定會返家。

警方昨天掌握羅男狩獵回家的行蹤後,持嘉義地方法院核准的搜索票前往他家搜索,當場查獲空氣長槍1把、穿山甲1隻、台灣長鬃山羊腳12支、台灣山羌腳8支及山羌軀體1塊。

警方指出,穿山甲又稱「鯪鯉」、台灣長鬃山又稱「台灣鬣羚」或「台灣野山羊」、台灣山羌又名「羌仔」,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

羅男辯稱空氣長槍、穿山甲、山羊腳、山羌腳、山羌肉等,都是在山上拾獲而拿回家,但警方認為事證確鑿,全案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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