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今天報導,馬惜珍於1977年被控販毒,1978年棄保潛逃,至今仍被通緝。
報導表示,馬惜珍14日將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撤銷法庭發出的逮捕令,但香港律政司將會委託外聘大律師代表反對馬惜珍的申請。
報導引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談話說,申請撤銷逮捕令並無先例可援,但高院可以根據普通法原則處理,即考慮檢方的檢控是否構成濫用司法程序。
他指出,假如有關檢控構成濫用司法程序,法庭可終止檢控,包括撤銷逮捕令。
報導表示,馬惜如和馬惜珍兄弟早年涉嫌偷運鴉片等毒品進香港,馬惜如在警方執行逮捕令前潛逃台灣,馬惜珍則於1977年被檢控,翌年潛逃。
1998年,馬惜如在台灣去世,馬惜珍至今仍在警方通緝名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