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陸新公民運動發起人上訴遭駁回

中央社/ 2014.04.11 00:00
(中央社台北11日電)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今天駁回大陸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的上訴,維持一審4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對此作出譴責。

許志永身為因發起和參與新公民運動,組織公共集會,呼籲官員公開財產以及教育平權,在1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判處4年有期徒刑。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中國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Nee)指責北京高院的裁決是「對公義的踐踏」。法院沒有維護公民的言論和集會自由,而是再次選擇隨意踐踏這些基本人權。

倪偉平說:「許志永是一名良心犯,應該立刻得到無條件釋放。(中共)當局必須結束現在對所有與新公民運動有關人士的無情迫害。」

報導說,國際人權組織以及美國和歐盟均對中國打擊新公民運動的做法提出嚴厲批評。

許志永,1973年生,是大陸新公民運動創始人和指標性人物。他也是大陸著名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的領軍人物。他主張教育平權、官員應公布財產、懲治腐敗。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