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縣目前有台灣水泥花蓮廠及和平廠、亞洲水泥花蓮廠及和平火力發電廠4家工廠,依規定必須設置「煙道自動監測設施」。
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工廠有煙囪固定排放的「固定污染源」,必須在煙囪設置「煙道自動監測設施」,連續監測空氣污染物質的排放狀況,且必須和環保機關即時連線,監控業者的污染排放情況是否超出標準。
花蓮縣環保局10日邀請轄內設有連續監測系統的業者參加「煙道連續監測系統」連線說明會,有助提升連線傳輸品質。除有安裝的4家工廠之外,並通知中華紙漿廠同時到會討論。
饒忠指出,目前與環保局連線業者都是主要空氣污染排放源,占全縣排放量達95%,因此,相當重視連續自動監測管制的效果,同時將不定期至各大廠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