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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自由時報登載「中資壓境 婚紗業沒有明天」、「中資吃人夠夠/先取技術 再削價搶市」,經濟部說明

大成報/ 2014.04.10 00:00
【大成報記者林中貴/台北報導】攝影服務業於兩岸服貿協議簽署前,大陸與我國於WTO入會時,陸方已有條件承諾開放攝影服務業,而我國則於101年3月30日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本次服貿協議我方仍維持攝影服務業原已開放部分,並不開放一般勞動就業市場,而陸方則降低原有限制門檻,不限制投資型態,放寬我方赴陸投資得以獨資設立。依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資料,截至102年11月6日,赴大陸投資攝影服務業之投資案27件,投資額約818萬8,000美元,大陸業者則尚無在臺投資,顯示陸資來臺投資意願並不高。

根據財政部財政統計年報資料,我國攝影業2012年家數3,141家,產業規模為69.9億元,近年呈現微幅下降趨勢,因此政府簽署兩岸服貿協議主要為擴大服務業輸出動能、吸引陸資來臺投資及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由於臺灣市場與大陸市場相比明顯整體規模較小,加上我國攝影業沖印技術成熟及服務的水準仍具優勢,大陸業者經營模式不一定能為我國消費者接受,因此大陸企業進入臺灣之機率有限,對我國業者影響較小。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不適用於雙方有關就業、移民或永久性居留權的措施,且不開放一般勞動就業市場,以我國攝影服務人力素質及技術成熟,反而有相當競爭力;因陸資來臺投資攝影服務業,須雇用本地勞工為技術人員,可提供國內從業人員更好的工作就業機會,對就業市場而言反而有所助益。

本部商業司於102年分別召開2次座談會,邀集攝影相關公協會代表,就政府簽署服貿協議對國內攝影產業之影響進行討論,會中協會代表均肯定我國攝影業之技術與服務水準,惟擔憂陸資來臺會壟斷市場,建議政府提供相關風險的評估與管道供業者了解,並建請政府協助輔導打造臺灣婚紗特色等意見,商業司與相關單位對協會代表之提問,逐一回應,並陸續與個別業者與相關公協會溝通。於102年11月以辦理攝影大賽、拍攝微電影並舉行記者會與頒獎典禮方式,推廣我國攝影業之精良實力。

陸資來臺,政府將嚴格把關,透過稽核管理機制並採逐案審查,視其投資額、在國內營業狀況及雇用國內的員工人數等,採取相關管制,若有不當削價競爭情形,於協議生效後,若對我國攝影服務業造成實質負面影響,將依服貿協議第8條規定與陸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相關之配套措施;對赴大陸投資之我方業者亦有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作為保護手段,本部投資業務處並設置投資保障窗口為諮詢管道;政府將持續與業者溝通,協助相關產業改善經營體質及提升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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