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設施技術服務收費標準」係於94年12月1日發布施行,本次修正重點為:配合相關法令修訂與研究成果應用,陸續建置實驗設施、新增多項檢測技術,並為增加產學研技術分工合作機會,新增「設備使用」項目。另外,雖然日前國內電價調漲約11%,配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行開發之建築物能源管理系統(BEMS)及檢討簡化試驗項目流程,約可節省40%之用電成本及20%之人力成本,因此決定降低檢測費額,調降幅度在15%~33%間,大幅降低產業檢測成本,有助益於產品之研發與品質之提升。本次修正項目共計新增15項、費額調降5項。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實驗中心軟硬體設備無論在操作便利性、測試準確性與功能性,皆為國內建築領域中之翹楚,此次技術服務收費標準與時俱進調整後,能提供多元彈性與先進之檢測技術服務,以作為建築產業發展強而有力的後盾,透過技術交流與研究,共同維護建築安全品質,與提升營建產業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