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索324急診個資 衛福部促依法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014年4月10日電)衛福部長邱文達今天表示,市刑大行文醫院要求324凌晨驅離民眾的急診就診登記及病歷資料,應述明法律依據和犯罪事實,醫院須有法律依據才給病歷,衛福部有責任保護病人隱私。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反黑箱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上午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出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案件的公文,要求特定醫院提供103年3月24日凌晨1時至3時的病患就診登記與病歷資料。民間團體呼籲衛福部應要求市刑大退回公文。
邱文達上午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備詢,民進黨籍立委陳節如、林淑芬針對民間團體呼籲衛福部應要求市刑大退回公文提出質詢。邱文達答詢表示,衛福部並未收到公文副本,據了解市刑大發公文給台大、馬偕、中興、仁愛、和平、三總等6家醫院,要求3月24日凌晨的急診就診登記及病歷資料。
邱文達說,市刑大應該出面述明法律依據和犯罪事實,醫院一定要有法律依據才能給病歷,衛福部有責任保護病人隱私。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說,將會進行了解,如果查到違法失職之處,也會究責;醫院無故洩露病人個資隱私,依法可開罰新台幣5萬到25萬元,洩露醫療隱私的行為人也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