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操縱股價 證交所祭監理新制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0日電)避免有心人士操縱股價,台灣證券交易所調整監理機制,縮小注意股票漲跌幅標準、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的時間、延長處置時間及處置股票可能採全數預收款券4大措施。

證交所表示,新制將自21日起實施。

根據目前證交所的監理機制程序,交易異常並公布為注意股票,得先要求上市公司公布最新財務自結數,讓投資人瞭解。

倘若交易狀況持續異常,以營業日計算,達到「連續5天」、「10天內有6天」或「30天內有12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即開始進行處置,處置方式包括一定交易張數內得預收款券,或是延長撮合時間等。

新制將從嚴管理注意股票,包括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標準;證交所解釋,過去只要股票6日累積漲跌幅超過32%,即可能列為注意股票,依據新制,異常飆漲且股價較高股票,將縮小公布注意的漲跌幅至超過25%,即可能列為注意股票。

此外,證交所縮短股價異常股票進入處置的時間,增列因股價漲跌幅較大而列為注意股票,只要連續3天公布為注意股票,就進行處置。

在處置措施的調整上,首先在30天內的首次處置上,延長處置期間從原5天延長為10天,且原單筆超過5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150張的預收款券標準,也從嚴至單筆超過10張或多筆累積超過30張就適用。

而30天內的第2次以上的處置措施上,處置期間仍維持10天,但將全面改採預收款券;至於信用交易部分,將調降融資比率為零,並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至10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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