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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改革再生能源法

中央商情網/ 2014.04.09 00:00
(中央社記者林琳柏林9日專電)德國內閣宣布,再生能源法(EEG)改革草案的重點是重新規範對綠能產業的獎勵補貼辦法,同時在調整電價方面也考慮到耗電量大的產業的成本問題。

德國政府於2011年5月30日宣布,將逐一關閉核能發電廠,2022年全面廢核。發展再生能源是能源轉換的關鍵。

近年來再生能源占德國電力供應的比例逐年增加,已達電力供應的1/4;但是,為了獎勵補助再生能源產業而徵收的能源捐使得電價高漲,而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也缺乏市場秩序。

由基民/基社聯盟和社民黨組成的內閣自今年初主政即將能源政策的改革列為當務之急。

德國副閣揆兼經濟暨能源部長嘉布瑞爾(Sigmar Gabriel)昨天宣布改革的方向,讓化學、鋼鐵等產業都鬆了一口氣,因為能源消耗量大的企業的工業用電電費仍可以免繳附加的能源捐。

能源捐是德國用電戶繳納的電費中包含的附加捐,用來補助再生能源產業。

德國重工業的遊說團體在內閣討論能源政策改革的過程中不斷提出電價和產業競爭力及德國就業市場的關係並指出,占德國經濟產值1/4以上的產業若因競爭力因素外移,可能影響到80萬個工作機會。

嘉布瑞爾強調,繼續讓一些產業免繳納特別捐,因為必須保證產業有負擔得起的能源及原料供應,企業保有國際競爭力,關係到成千上萬的工作。

再生能源法的改革重點之一是減少對再生能源產業的補貼並且促使綠能發電廠漸漸適應在市場上與傳統發電廠硬碰硬地競爭。

由於德國政府長年來對綠能產業獎勵補貼,再生能源相關產業蓬勃發展;另一方面,受保護的德國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產業受到中國大陸相關產業後來居上的競爭,不少公司營業出現赤字,甚至難以為繼宣告破產。

德國內閣通過的再生能源法改革草案必須經國會通過才能付諸實施。德國內閣預期這項改革草案在8月間可獲得國會通過。10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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