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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與美國智庫視訊致詞全文

中央社/ 2014.04.09 00:00
(中央社台北9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與與美國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視訊會議,以「臺灣展翅,夥伴同行」為題(Soar on the Wings of Partnership)發表談話,全文如下:

何慕禮會長,迪馬里眾議員,沃佛維茨大使,張克斯主任,各位貴賓,各位女士先生,早安。

一、開場致詞

本人首先要向第三度主辦本人對美國人士視訊會議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致謝,並向第二次擔任主持人的何慕理會長表達由衷感謝之意。今天適逢「臺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前一日,這部具有歷史意義里程碑的法律奠定了中華民國與美國強勁關係之基石。本人非常高興能有此機會與在座各位貴賓,共同討論兩國間獨特之夥伴關係。

二、兩國情誼深厚長遠

中華民國與美國之邦誼可回溯至100多年前,當時雙方均盼能增進對彼此之瞭解。美國在1909年設立「庚子賠款獎學金」,金額高達1080萬美元。我國曾運用該筆獎學金派遣學生赴美留學,並於1911年設立名校國立清華大學之前身。清華大學自建校以來,在中國大陸及台灣均培養出無數優秀人才,更培育出3位諾貝爾獎得主。本人在此向當時發起設置獎學金具有遠見之美國友人,申致最崇高之敬意。美國的遠見是要提供教育機會給地廣但貧窮落後、又遭貪求帝國強權環伺的中國。

在上個世紀前半葉之我國與美國夥伴關係中,美國對於確保中華民國的生存及發展扮演至為關鍵之角色。舉例而言,1941年8月,也就是珍珠港事變發生的前4個月,美國派遣飛虎隊來華,協助中華民國對日艱苦抗戰,飛虎隊在抵華後7個月間擊落了200餘架日本軍機。

1943年1月,美國廢除對我國100年之久的不平等條約,同時取消「在華治外法權」及「領事裁判權」,並在華府與我國簽訂平等新約,彰顯美國願與中華民國建立真正的平等夥伴關係。

1943年12月1日,美國、英國與中華民國共同發表歷史性的《開羅宣言》,明載日本竊自中國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與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此一政策於1945年7月26日之《波茨坦公告》中再獲確認,並在38天以後的9月2日日本《降伏文書》中獲得實現。我們誠摯感謝美國當時在軍事上與外交上之關鍵角色,使中華民國得以收復對臺灣之主權。

自1950年至1965年間,美國對我國提供了15億美元之經濟援助,1954年雙方簽署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保障了臺灣的安全,使得我國能在外在和平環境下創造經濟奇蹟,此後美國一直支持我國,甘苦與共。

三、「臺灣關係法」(TRA)立法35週年

中華民國與美國的關係在1978年發生重大變化,至今本人憶及仍深感遺憾。當年12月間,卡特總統宣布撤銷對我國之外交承認。為了補救當時情勢,卡特政府送交一份《臺灣關係法》草案至國會審議;但由於該草案有許多不足之處,美國國會對該草案作出許多極重要的改善。1979年4月10日,卡特總統簽署《臺灣關係法》,並回溯自當年元月1日起生效。當時一位美國學者表示,《臺灣關係法》形同在卡特政府撤銷承認臺灣後,重新予以承認。

本人欣聞美國聯邦眾議院甫於兩天前以一致同意之方式通過一項法案,重申美國對於《臺灣關係法》堅定不移之承諾。臺灣關係法為雙方已簽署之許多協定提供法律基礎,包括未來雙方可能簽署的雙邊投資協定。在美國國會兩黨共同強力支持下,兩國維持了堅強之政治、安全、經濟及文化關係,共同協助保障並增進東亞之和平與穩定。美國對我國的另一項承諾是1982年7月雷根政府對我國提出的「六項保證」,重申美國繼續對臺灣之安全承諾。

本人於2008年5月就任中華民國總統時,首要工作即為改善我國與美國的關係,重新建立當時幾乎已蕩然無存之高層互信。目前中華民國與美國的關係達到過去35年以來之最佳狀態,有了美國之支持,使得我方能夠改善兩岸關係,並在具有實力的狀態下,有足夠信心與中國大陸交往。

美國基於《臺灣關係法》之義務,持續支持我國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此係目前美方支持我國外交政策目標之又一例證。2009年5月,在暌違38年後,中華民國衛生署署長終能前往日內瓦參加「世界衛生大會」;去年9月,我國民航局局長亦在無法與會42年後,應邀以「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主席之貴賓身分,參加在加拿大蒙特婁市召開之國際民航組織第38屆大會。凡此皆係我國爭取擴大國際參與之努力中所獲致最重要之進展。

四、中華民國係和平締造者及人道援助者在「活路外交」政策之下,我國已拓展國際空間,同時強化與各友邦及鄰國之關係。臺灣更以及時及具體的行動,對區域和平、繁榮及穩定作出貢獻。

各位瞭解,臺灣、中國大陸及日本皆宣稱擁有位於東海之釣魚臺列嶼的主權,這些島嶼雖無人居住,然鄰近海洋資源豐富之漁場,海底亦蘊藏大量油氣,經過該海域之海運航線亦至為繁忙。

近年來,有關釣魚臺之衝突危險顯著高漲,因此本人於2012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冀望使各方瞭解可以採取不同的途徑,以達成更理想的結果。「東海和平倡議」主張以和平協商取代對抗,擱置領土爭議,強調資源共享與合作。

去年4月10日,恰巧是一年以前的明天,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該協議於過去16年間,歷經16次談判都沒有成功,終於在第17次談判完成協議簽署。此一成就即奠基於「主權無法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之理念。該協議使雙方漁船在40多年的爭議後,終能在面積達到臺灣兩倍大之釣魚臺附近爭議海域作業。同時,也因協議納入「維權條款」,使得雙方均能維持各自之主權主張。《臺日漁業協議》係「東海和平倡議」精神之具體實踐,獲得國內、日本、美國及國際社會普遍之支持。

去年5月發生菲律賓海巡人員射殺我國漁民事件,我國亦秉持「東海和平倡議」之精神,解決此一爭端。雙方歷經數個月之交涉,終於獲得菲國政府正式道歉,對被害者家屬提出賠償,上個月菲律賓司法部業以殺人罪名對犯嫌提出告訴。此外,雙方並達成日後漁業執法禁止武力、執法前相互通報及迅速釋放遭扣捕之漁船與船員等共識。

菲律賓在去年11月遭受「海燕」颱風重創,造成6000多人死亡,我國立刻派遣18架次空軍運輸機及一艘海軍艦艇,共運輸680噸救濟物資前往災區,賑災物資金額價值達1200萬美元。

2011年3月日本發生大地震,奪走1萬8000條人命,我國政府立即捐贈330萬美元協助賑災。災後2個月內,臺灣人民賑災捐款高達2億3000萬美元,是歷來對海外援助捐款單次金額最高的一次。該筆捐款超過其他93國對日本之援款總額。內人與本人也上電視參加電話勸募捐款活動,略盡棉薄之力。

上述所有行動在在揭示我國決心在國際上成為「和平締造者」與「人道援助提供者」。

為了避免各國因為「東海防空識別區」發生軍事衝突,本人於本年2月26日提出「東海空域安全聲明」,籲請所有相關各方應遵守國際法及「東海和平倡議」,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並呼籲各方共同協商制訂「東海行為準則」,以及儘速建立多邊協商機制。

本人也很高興看到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Daniel Russel)於本年2月5日在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作證時表示,「東海和平倡議」之原則係美國策略與努力之核心,即是尊重國際法及和平方式解決爭端。其實,「東海和平倡議」之精神,也可適用於南海。

五、兩岸和平發展

在兩岸關係上,本人自2008年就職以來推動之兩岸政策,即在維持政治現狀,亦即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以及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基礎上,維持兩岸和平關係。為確保台海永續和平,本人並曾正式聲明,我國不會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臺」或「臺灣獨立」。

由於雙方之共同努力,目前兩岸關係已達60多年來最佳狀態,迄今雙方已舉行10回合之談判,簽署21項協議,並規劃未來互設辦事處。上述21項協議之領域包括經濟合作、交通、衛生、科學、農業及司法互助。兩岸直航定期班機已由零航班增加至現在每日118個航班;中國大陸來臺觀光之人數,已從每年29萬人躍增至280萬人,增加近十倍;在臺就學之大陸學生人數從800人增加至2萬4000人,增加30倍。同時,經由兩岸執法機關共同合作,已逮捕近6000名刑事嫌犯,詐騙犯罪案件因而銳減60%,我國受害人之財務損失亦由最高峰減少80%,顯見兩岸關係之改善確實對臺灣帶來實質利益。

我們將持續專注推動類似之議題。只要臺灣人民支持,我們也不排除政治議題。

我國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於本年2月訪問中國大陸,並在南京與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會晤,這是兩岸分治65年以來首次官方會談。此次會談代表兩岸關係逐步制度化,亦是邁向永續和平與繁榮之重要里程碑。這些發展證明活路外交與兩岸關係確實可以相輔相成,形成良性循環。

本人要再度感謝美國,因為美國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最近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作證時表示:「美國十分歡迎並讚賞兩岸關係在馬政府領導下的顯著進步。」

六、提升中華民國與美國的經貿關係

中華民國與美國之貿易投資關係向來密切。2013年,臺灣是美國第12大貨品貿易夥伴,雙邊貿易額達577億美元。美國為臺灣最大之直接外資來源,投資總額累計至本年1月已達到230億美元。

去年3月,我國與美國重啟1994年《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協商,第8次會談剛於上週在華府圓滿完成。本人在此讚許雙方代表的努力,以及會議中達成的正面成果。本人至盼雙方能儘速展開《雙邊投資協定》之協商,因為《雙邊投資協定》將開啟兩國間更強勁且全面的經濟關係。

誠如美國前任國務卿柯林頓女士在2011年公開表示,臺灣是美國「重要之安全與經濟夥伴」,為展現我國增進對美國經貿與投資關係之承諾,去年秋季我國內42名企業界領袖組成代表團赴美國參加「選擇美國投資論壇」,在全球與會60多個國家中,我國代表團的規模排名第3。前副總統蕭萬長隨後於去年11月率領臺灣高階企業領袖團赴美國訪問,推動我國企業對美投資。

七、中華民國決心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

為了加強臺灣的競爭力,避免遭邊緣化,本人在2008年就職後隨即著手推動法規鬆綁及市場開放。我國與主要貿易國家由於缺乏正式外交關係,難以與這些國家進行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為突破孤立,我們決定先從自2003年以來臺灣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國大陸著手。在2010年與中國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後,我國繼於2011年與我第二大貿易夥伴及投資來源國日本簽署投資協定。去年7月我國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11月與新加坡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並陸續與亞洲及歐洲其他潛在夥伴國家進行接觸,期能簽署更多類似協定。

除致力進行雙邊貿易談判外,我國亦必須參與區域整合。臺灣擁有高度發展之市場,與全世界前三大市場美國、中國大陸及日本均為太平洋國家,亦鄰近東南亞國協之國家。臺灣不應該被排除於東亞區域經濟整合過程之外。

由於我國在2013年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 12個成員國間之貿易總額近2000億美元,佔我國對外貿易總額34%,我們相信,臺灣倘能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不僅對臺灣有利,《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所有成員國亦均能獲益。

臺灣若成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之一員,不僅可確保臺灣之經濟安全,亦可強化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經濟佈局。最近美國務院亞太助卿羅素及亞太副助卿梅健華(Kin Moy)分別在國會聽證會中表示,美國樂見臺灣有意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本人對此表示欣慰。

同時,臺灣亦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16個成員國間維持密切之貿易關係。2013年我國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成員國的貿易總額高達3250億美元,佔臺灣對外貿易總量57%,所以臺灣尋求加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係極為自然之事。

我國政府最近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所作的努力尚包括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目標是要建立一個優良經商環境,為臺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鋪路。臺北市美國商會出版之工商雜誌Taiwan Business Topics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有下列評論:「(臺灣)政府倡議設立自由經濟示範區,彰顯政府重視為臺灣經濟尋求一個創新方向。」臺北市美國商會所指之新方向即是自由化與全球化。

八、結語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中華民國與美國皆決心共同維護東亞和平及穩定,並為此攜手努力。行動勝於言語,美國的確已強而有力展現對兩國100年來之夥伴關係之支持,我國持續感謝美國在政治、經濟及安全上的支持。

如同我剛才所言,成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之一員係本人施政之優先項目。值此《臺灣關係法》立法35週年之際,本人期盼美國能與我國共同為此目標努力。本人深信此一目標將為兩國夥伴關係開啟嶄新的一頁。穹蒼無垠,讓貴我兩國獨特的夥伴關係帶領我們展翅翱翔!謝謝各位的聆聽,接下來請各位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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