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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洧:本公司與子公司共同與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簽署技術服務契約暨計畫書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09 00:00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3/04/09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民國103年04月09日至民國103年12月31日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各方合作電動車開發(Phase 1)研究計畫,簽署技術服務契約暨計畫書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技術服務契約暨計畫書內容,各方互負保密義務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協助本公司發展未來電動車相關業務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與本公司及子公司發展未來電動車技術合作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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