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媒體今天報導,桑妮雅.甘地的律師巴特瑞(Ravi Batra)已將她5日寫的信函呈交法庭,內容提到,「印度政府通知我,他們不會同意揭露(護照資料)。然而,因為我沒什麼好隱瞞的,我自願放棄(美國法院)沒有人身管轄權的請求」。
人權團體「錫克教徒追求正義」(Sikhs for Justice,SFJ)指控國大黨(Congress)主席桑妮雅.甘地(Sonia Gandhi)對可能涉及1984年反錫克教徒暴動事件的國大黨領袖提供保護,使他們免遭起訴。SFJ在美國對她提訟求償,布魯克林(Brooklyn)法院去年9月對她發出傳票。
桑妮雅.甘地當時據信正在美國紐約紀念史隆凱特靈癌症研究中心(Memorial Sloan-Kettering Cancer Center)治療。但她今年1月10日向法院提聲明狀,聲請駁回訴訟請求,並表示自己去年9月不在美國,未收到法院傳票。
布魯克林法院法官認為桑妮雅.甘地的聲明狀無法證明她去年9月不在美國,因此在3月20日要求她須在4月7日前「提供蓋有最近1次美國入出境章的護照副本」,以證明她去年9月2日到9日間不在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