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100年6月8日金管證一字第1000026280號函暨本公司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公司101年3月21日發行之100年第2期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103年4月2日由員工執行認股股數848,000股並繳納股款,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3年4月9日(星期三)起上市買賣。(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