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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騙凶宅售屋 依詐欺罪起訴

中央商情網/ 2014.04.08 00:00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014年4月8日電)王姓男子以不到新台幣800萬元買入凶宅,6年後未告知仲介及買主是凶宅,以1500萬元售出。台中地檢署將王男依詐欺罪起訴。

王男與劉姓友人在民國95年間合夥投資,買下台中市西屯區一處房屋,登記在友人名下。仲介曾告知房屋為「凶宅」,並記載在買賣契約書中;原屋主兒子也曾當面告知王男及劉男,他父親於94年間在屋頂上吊自殺身亡,劉男還因而辦過多次法會。

事後,劉男因為無力支付貸款,在98年間退出投資,由王男繼續繳納貸款利息。王男在101年10月間委託仲介銷售房屋,並在委託銷售的「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文件中,勾選為非凶宅。

王男的房屋經仲介公司在去年3月間,以1500萬元出售給劉姓買主,買主在裝潢時,經鄰居告知才知道買到凶宅,憤而提告。

王男坦承以不到800萬元購入房屋,並以1500萬元出售,但否認詐欺取財,辯稱他並未與原屋主接觸過,雖聽鄰居指稱是凶宅,但是他在凶宅網及警察局查過,都沒有登記是凶宅。

但原屋主兒子及王男合夥人劉男都作證指稱,王男早就知情是凶宅,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罪將王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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