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7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3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3,000,00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股配發0.081元無償配股(即每仟股無償配發8.1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逾期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採無實體發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考量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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