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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鉅:公告本公司103年召開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07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2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78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02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報告。(4)本公司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本公司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2年度盈餘分派案。三、選舉事項(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提請 選舉。四、討論事項(1)本公司辦理減資退還股東現金案,提請 討論。(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3)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案,提請 討論。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3/29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27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7樓)。(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03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03年03月21日起至103年3月31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3年3月31日下午三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收(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8樓)﹝電話:02-2327-8988﹞。(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327-89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五)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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