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開發票案 知名包子店敗訴

中央商情網/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14年4月6日電)師大夜巿知名包子店永豐盛不服國稅局認定經營規模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打行政官司,法院日前認定店家月營收90萬元,應使用發票,判包子店敗訴。

以包子饅頭為主力商品的永豐盛成立於1997年,是師大夜巿知名店家,為因應排隊人潮,店家自製告示牌告知排隊動線。

判決指出,永豐盛原為免用統一發票,國稅局人員在民國102年3月5日前往訪視營業現場,認為其經營規模已達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核定永豐盛在同年5月1日起使用統一發票。永豐盛為此提起訴願遭駁回,決定提起行政訴訟。

判決表示,永豐盛主張,國稅局訪查不確實,核定他們使用統一發票前,沒有讓他們陳述意見,純屬紙上談兵。永豐盛原本擬透過臉書及全省宅配服務,盼以網路銷售提升銷售規模,但事與願違,已取消網路銷售及全省宅配服務。

國稅局主張,民眾反映永豐盛每日營業額至少新台幣3萬元以上,超過免開發票額度卻免開發票,經訪查發現店家名片載明網路銷售網頁(臉書)及宅配等服務,店家月銷售額遠超過應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20萬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國稅局按「台北巿營業人查定營業費用標準等級評定表」規定,換算永豐盛每月銷售額為90萬元,已達財政部訂定應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20萬元,認定永豐盛請求撤銷,為無理由,判永豐盛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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