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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評論/監督條例沒監督 中國成贏家

自由時報/ 2014.04.05 00:00
記者蘇永耀/特稿

學運持續據守立法院議場,反服貿拉高為兩岸協議監督的法制化。馬政府雖推行政院版,但並無任何強化國會監督的條款,還反批民間版是製造「兩國論」,這完全是投中國之所好。

服貿爭議要解,就是要建置一套國會實質監督的審查機制,藉此重新檢視服貿協議。然而,面對立法院的各項版本,行政院推的版本堪稱「最低標」,搞了一堆所謂「國安審查」字眼,卻都是行政部門的內部程序;外界要求強化國會實質審查,則一條也沒有。

這種讓兩岸協議「無法監督」的監督條例,難怪會被學生嘲笑為「死當」。

不過,就是因為內容乏善可陳,馬政府面對民間版提出完善版本,包括談判前準備階段、國會的正式授權、乃至談判後國會的准駁等監督程序時,不敢正面比較,卻硬扯「兩國論」,意味中國不能接受民間版的法制內容。

馬政府此舉,不啻告訴國人,台灣要通過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還得要北京首肯才行。先前說服貿一個字也不能改,現連監督條例也要搞假的,政府帶頭閹割主權,難怪會激憤起學運強力抗爭。

民主政治強調分立與制衡,對內固然是要避免腐化,對外則能提高折衝能力並強化國家利益。

現在的台灣,國會就像是被拔掉了虎牙般弱勢可憐,行政權卻超大;扭曲失衡的政治結構,讓中國輕易經由國共平台,「以黨促政」,把馬英九收拾地服服貼貼的。國會對兩岸議題有實權,有「說不」的力量,政府談判的籌碼才能更大,也才不會發生這次的服貿亂源;反之,國會無法實質監督,中國將成最後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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