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釘補平 被要求換欄杆
大龍峒公營住宅承租戶曹小姐向市議員吳思瑤、梁文傑陳情,公營住宅陽台欄杆太低、有間隙,恐有墜樓危險,兩年前入住時,顧及家中年幼孩子安全,自行在欄杆上簡易裝釘透明塑膠片,防孩童攀爬,卻被都發局視為毀損公物;曹小姐以補土改善後,竟又被都發局要求換欄杆,要花近兩萬元。
吳思瑤指出,完全沒有規定承租戶不得進行室內用釘,市府球員兼裁判,認定加裝塑膠片是違約及毀損住宅財物,完全是擴大解釋、刁難住戶。梁文傑說,釘孔已用補土修復,卻又要換掉整個欄杆,就好像汽車烤漆被刮了一點,卻要整輛車重漆。
會勘決定 案件重新審議
昨天會勘後,都發局人員表示,會重新審議該案件;吳思瑤、梁文傑要求,公營住宅的裝潢修繕應訂定出合理適當的管理規則,並全面檢視所有公營住宅的防墜安全,儘速提出改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