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行政院會通過「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大成報/ 2014.04.03 00:00
【大成報記者胡美慧/台北報導】行政院會今(4/3)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鑑於現行身心障礙者使用牌照稅的免徵規定,未考量有關「親等」及「汽缸排氣量」等限制,實務上有假借身心障礙者名義、購置豪華車輛等規避稅捐的情事,致造成稅源流失,有違租稅公平,外界迭有限縮該項免稅規定之建議,因此該部邀集身心障礙團體、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及各地方稅稽徵機關等開會研商,擬具「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船舶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應報財政部備查。(修正條文第4條)

二、修正身心障礙者使用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之要件,增列親等及汽缸總排氣量(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馬達最大馬力)之限制。(修正條文第7條)

三、修正逾期未完稅及報停、繳銷、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違章處罰之罰則。(修正條文第28條)

四、本次修正之第七條條文自修正公布日之次年一月一日施行。

(修正條文第38條)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