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東明:更正本公司102年11月份至103年2月資金貸與他人資訊及102年1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4/032.公司名稱:開曼東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11月份至103年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公告及102年12月份背書保證資訊。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申請更正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年1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公告金額應為374,754仟元,誤值為0仟元。本公司102年1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公告金額應為375,614仟元,誤值為0仟元。本公司103年1月份資金貸與他人公告金額應為322,858仟元,誤值為273,668仟元。本公司103年2月份資金貸與他人公告金額應為322,858仟元,誤值為273,668仟元。本公司102年12月份背書保證公告金額應為29,995仟元,誤植為0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