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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琦:民間版恐簽不成協議

中央社/ 2014.04.03 00:0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日電)陸委會主委王郁琦今天說,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部分採納民間版精神,但如果完全按照民間版,媒體評論會變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這很有可能。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媒體詢問行政院版與民間版的異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王郁琦說,行政院版本草擬過程,有參考民間版內容,採納強化國會、公眾溝通的部分,所以才有四階段溝通,「我們認同要強化行政部門對國會及公眾溝通機制」。

王郁琦指出,協議簽署後,每年應就施行狀況定期檢視,政府也認同民間版這個精神,所以政院版草案第23條有每年檢討的規定。

至於無法採行的部分,王郁琦說,民間版採取國與國的關係定位兩岸關係,不符合憲法定位,因為憲法定義兩岸關係不是用國與國關係,政府不可能接受,這樣的作法破壞九二共識以來的擱置爭議、創造和平發展的基礎。

他表示,民間版草案提到行政部門必須制訂協定締結計畫,必須在立法部門同意才依據計畫進行協商;政府認為協商是行政權固有的權限,這樣的設計不符合權力分立原則。

王郁琦說,假設締結計畫中,可能的爭點與因應策略要公開,立法院核准才能談,談判對手將不費吹灰之力,掌握政府底線,還沒上桌就先輸一半,等於全輸。

他表示,媒體報導有學者認為有國安疑慮可以秘密會議進行,事實上他曾參加過一次秘密會議,會議沒結束,報導已經出來。民間版設計所謂必要時得採秘密會議,如果不涉及國安重大事項,不能採取秘密會議;但有些非國安問題,例如稅率問題,如果依民間版本,可能有些東西會被對方知道。

他談到,民間版本也規定若要修改締結計畫,須經立法院2/3同意,行政部門才能繼續談。如果像現在立法院被學生霸占,就全部都會停下來,縱使沒被占,但議案排不上議程,協商根本沒談出結果,就要停下來等立法院2/3同意,落實上有困難。

王郁琦並說,民間版草案有前面90天、後面180天等相關規定,等於時間被凍結,行政部門什麼事情都不能做。且抄美國快速授權制度,不符合權力分立原則,要抄也不能抄一半。

王郁琦表示,民間版規定,若立法院30天沒有審查完,視為改成審議,要走到比審查還嚴的審議程序,且改審議前,在立法院沒做決議前不得生效,如果協議就擱在立法院那裡,那就永遠不能生效。

他說,完全按照民間版通過,媒體評論以後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會變成「兩岸協議簽不成條例」,很有可能造成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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