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諭令張安樂交保,本案有無新發生羈押事由,承辦檢察官會依法處理;法界人士指出,法律規定檢察官才有聲請羈押權,民眾無權逕自向法院聲請羈押任何人。
張安樂去年6月29日返台,遭解送北檢歸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張安樂所涉非重罪,且案發至今逾17年,難認有逃亡、串證,沒有羈押必要,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張安樂涉犯恐嚇取財、組織犯罪條例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目前仍由檢察官偵辦中。
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諭令張安樂交保,本案有無新發生羈押事由,承辦檢察官會依法處理;法界人士指出,法律規定檢察官才有聲請羈押權,民眾無權逕自向法院聲請羈押任何人。
張安樂去年6月29日返台,遭解送北檢歸案,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張安樂所涉非重罪,且案發至今逾17年,難認有逃亡、串證,沒有羈押必要,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張安樂涉犯恐嚇取財、組織犯罪條例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嫌,目前仍由檢察官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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