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今天說,新豐分駐所昨天接獲蔡姓民眾報案,指一個20呎長的貨櫃屋放在新竹縣新豐鄉一處空地竟不翼而飛,此貨櫃屋原本是作為工地福利社使用,貨櫃屋內還有兩台大冰箱。
警方經調閱監視器過濾,發現該貨櫃屋是由一部吊臂大貨車載走,員警連絡貨車車主前來說明,貨車車主表示是受一名曾先生委託他來吊貨櫃。
員警再約談曾姓男子,得知是向一名許姓男子以新台幣1萬8000元購買,貨櫃已吊至竹東鎮二重埔的建築工地內。警方循線找到許姓男子,有多項偷竊前科的許男坦承犯案,供稱因察覺貨櫃屋閒置多日,且無人看管,所以假冒貨櫃屋所有人,變賣牟利。
警方訊後,全案依竊盜及詐欺罪函送新竹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購買任何物品請勿貪圖小利,需謹慎以對,並請販賣物品的人出示所有權證明,才不至於買到贓物,得不償失。